容量调节》的部署可能推迟三年
欧盟理事会就 “绿色货运一揽子计划 “中的 “运力管理条例 “提出的新草案引起了不良反应,尤其是在欧洲铁路货运部门。例如,新版本将该条例的实施时间推迟了三年。此外,理事会还修改了条例中基础设施管理者(IMs)的角色。
欧盟理事会对欧盟委员会(EC)起草的《运力管理条例》所做的一些主要修改与基础设施管理者有关。最初,该条例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减少运力管理者手中的权力,使铁路企业更容易操作。然而,新版文件描绘了一幅不同的图景,IMs 似乎保留了很大的权力。
对于基础设施管理者来说,有什么不同?
更具体地说,条例中为 IMs 制定的规则将不再具有约束力。实施不具约束力的规则似乎是欧洲政策的一种趋势,而这种趋势通常会引起不满。例如,新文件规定,国际货币机构 “应 “努力遵守条例中规定的规则。而在之前的版本中,”应 “是 “必须 “的意思,这意味着要采取更严格的方法。
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使用的容量低于阈值配额”,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否则 IM 将被允许取消容量权。另一方面,如果这种情况变得频繁,则不要求 IM 修改其容量战略。它们只需每年通知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可以发表意见并提出一些建议,但不能强制改变。
此外,在起草能力战略和能力模型时,国际管理机构将不再需要咨询申请人或与其他国家的国际管理机构协调。能力战略将包括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需求预测。容量模型将更深入一些,具体说明可用容量的数量以及可能的容量限制的详细信息。
期限的变化
除了 IM 的新指南外,理事会的提案还建议修改有关容量管理条例的各种截止日期。如上所述,主要变化是将整个条例的生效日期从 2026 年改为 2029 年。由欧盟委员会负责的第一轮评估也将从该条例实施后的五年改为十年。换句话说,欧盟委员会将只能在 2039 年进行评估,而不是之前规定的 2031 年。
在理事会的提案中,《条例》的启动并不是唯一被移动的最后期限。与欧盟委员会最初的草案相比,一些条款的部署时间也推迟了两三年。此外,欧盟委员会评估规则是否应具有约束力的期限也有所改变。在欧盟委员会的草案中,这一期限被设定为《条例》生效日期后的五年。然而,欧盟理事会的提案希望将这一期限改为《条例》生效后十年。更具体地说,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草案,本可以在 2031 年之前使规则具有约束力,但现在改为 2039 年。
另请阅读
You just read one of our premium articles free of charge
Want full access? Take advantage of our exclusive offer
Are you already a subscriber?